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首页 > 党员干部之友 > 人物 > 党员风采 > 正文

 

相关信息

焦点图片

热点信息

在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
许世友:一生最敬毛泽东
温家宝主持会议研究部署节
胡锦涛会见瑞典国王卡尔十
政策解读:2010年实施全民
国办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
中国3G手机有望年底放号 
百名党政干部阅读习惯调查
胡锦涛温家宝等作重要指示
中国将适时出台燃油税并研

警徽闪闪最关情——记全国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二级英模王峰


作者:冯永华  时间:2007-6-19 15:01:09  来源:第2006.11期


王峰为玉学书调试新组装的电动车。

    “近千公里的复杂路段,事故逐年降低,20万起交通执法,没有一起上访。风雨无阻,殚精竭虑,他用韧劲攻克难关,他用真情融化冰雪。他用自己的行动,使南来北往的人们理解和体会了一个交警眼中的平安和幸福。”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颁奖典礼上,几句简练而贴切的颁奖辞让人们的目光长久地停留在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莘县大队大队长王峰身上。
    作为一名最平凡不过的基层民警,王峰所以获此殊荣并同时被人事部、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在于他用心于民、诚心为民的警察本色和恪尽职守、献身事业的无私情怀。透过他的足迹,人们可以清楚地感触到一名新时期共产党员对人民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贞。
  
    “带一支交警队伍,树一座平安丰碑”
    39岁的王峰中等身材、步伐稳健,举手投足间隐隐流露出一股军人气质。这容易解释,1993年他脱下军装紧接着就穿上了警服,在一线兢兢业业9年后,调任莘县交警大队任大队长。
    “山东省里有个河南县,河南县里有个山东乡,山东乡里有个河南村,河南村里住着山东的人。”这句顺口溜描述的就是莘县。莘县位于冀鲁豫三省交界处,素有“一脚踏三省”之说。辖区内有5条省道,30多条县乡道,通车里程800多公里;交警大队仅有38名民警,平均每人负责20多公里路段,管理难度可想而知。奇怪的是,王峰担任队长4年,全大队行政执法近20万起,却没有发生一起违规行为。秘密在哪里呢?
  在于王峰的率先垂范和严格管理。
  交警每天都要面对老百姓,执法严格不严格,群众心里最清楚。王峰常说:“100-1=0,1万件交通事故里有一件没处理好,等于不及格。”
  2002年的一天晚上,一位执勤交警拦停了一辆超载的大货车。驾驶员满脸堆笑,拿出100元钱往交警手里塞,央求放行。交警断然拒绝,令其依法接受处理。驾驶员还不死心,仍试图塞钱,交警正在对这位驾驶员进行严肃教育时,货车后厢门一开,王峰走了下来……原来,驾驶员的举动都是他特意安排的,目的就是为了检验执勤交警的职业素质。
  类似的暗访行动,让王峰有了“暗访队长”的称号。但他知道,暗访毕竟不是提高执法水平的唯一办法。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他把创新作为永恒的工作动力,不断实现交通管理工作的新突破。2003年6月,他立足基层交通管理工作实际,与有关部门合作,主持研制开发了具备国内领先水平、适应基层公安交通执法的“警务车载移动办公系统”。这一科技成果得到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认可,并取得了国家专利证书。
  2006年4月26日,一位中年男子怒冲冲地来到王峰的办公室:“我骑着摩托车去办事,被交警无故扣留,他们态度非常恶劣,你给个说法!”王峰问明情况后,打开微机,回放了整个执法过程——执勤民警说:“我是莘县交警大队民警,现依法对您进行检查……您酒后驾车,摩托车也没有挂牌,依法要对车辆进行扣留。”“我自己的车,想骑就骑,你管不着!你敢扣我的车,我去告你!”看到这里,该男子面红脸赤:“没想到您还有这么高级的东西,我喝酒了,都是我的错,愿意接受处理。”
  有了“警务车载移动办公系统”的协助,再加上强化监督,莘县交警的执法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在王峰的带领下,全队查获超速行驶、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8000多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破获率达到98%以上。莘县交警大队连续四年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成为全省唯一连续四年荣立集体二等功并荣获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的交警大队。
    “带一支交警队伍,树一座平安丰碑”。经常到莘县拉货的吉林司机李某如此评价王峰。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推荐给好友】 【收藏到网摘】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本条新闻相关评论
请您发表评论
用户名: 新用户注册
密  码: 匿名发表
  查看评论         [最多300个字符]
 
请 您 注 意
经营许可证编号: 鲁ICP备05001030号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内容
您在本站发表的作品,本站有权转载或引用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意见建议 | 投稿信箱

党员干部之友杂志社 版权所有© 济南万方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编辑部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 邮编:250001
鲁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