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组织部会同大众日报社、党员干部之友杂志社面向全省市、县党委及其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省直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开展“领导干部谈学条例用条例”征文活动。 征文内容围绕“如何学条例、用条例”的主题展开,既可以做理性探讨,也可以谈心得体会;既可以总结经验,也可以提出工作思路、打算、意见和建议。来稿要紧扣主题,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言之有物,字数在2000字以内。 征文活动从刊登启事之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活动结束后,将对应征文章进行评选,评出一、二等奖和优秀奖若干。 来稿请写清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领导干部谈学条例用条例’征文”字样,邮寄或电传至山东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邮编:250001;传真:0531—82908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