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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和建设创新型省份,努力提高人才工作水平 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高技能、创新人才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一方面,要在巩固、完善和提高上下功夫,继续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在高校和企业院所领域再设置50—60个“泰山学者”岗位,做好特聘教授、特聘专家的遴选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制度,在全省开展争当首席技师活动,选拔表彰100名“山东省首席技师”;扎实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在全省评选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另一方面,要在探索、拓展和创新上下功夫,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抓紧研究提出加强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研究制定加强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体系,实施“千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实施省委直接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选拔各类领军人才,建设高层次人才库。同时,要积极探索加强县域人才工作的新途径。 6、狠抓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近年来,中央、中组部非常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认真总结完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及时配套推出了一批法规文件,主要体现为“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和十一个法规性文件”。对这些重要政策法规,我们要加强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熟悉基本精神,了解基本内容,掌握基本要求,养成按制度、按规矩办事的习惯,营造落实制度的良好氛围;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有关规定,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贯彻执行情况,坚决纠正和处理各种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维护政策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结合我省实际,本着积极稳妥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是重点组织实施好《公务员法》,严格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省直六类机关公务员登记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参照管理工作,加强对市以下机关公务员登记工作的指导,抓好公务员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公务员法》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我省配套法规建设。二是按照“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常性考察工作,认真总结市县党委换届考察工作的经验,按照中组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和省委《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调整指标设置,规范程序,努力提高经常性考察工作质量。研究完善高校、科研单位、省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三是积极探索省管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在省委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拿出部分副职岗位进行公开招聘。 7、健全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要认真贯彻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精神,落实好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和调查结果复核制度,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充分发挥“12380”举报电话的作用,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干部和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继续抓好对各市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2007年下半年,对部分市和省直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检查。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任职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会同纪检机关重点做好巡视省市县直部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工作,继续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