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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决定李建国同志任山东省委书记


作者:  时间:2008-1-9 15:09:44  来源:第2007.04期

    李建国,1946年4月生,山东鄄城人。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文化。197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
    先后在天津市宁河县文教局、中共天津市宁河县委宣传部、天津市农委宣传处、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工作。1981年4月起,历任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天津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市委秘书长。1991年9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秘书长,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书记。1992年8月起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1997年8月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1998年1月当选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98年5月在中共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陕西省委书记。2002年5月在中共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再次当选中共陕西省委书记。2003年1月再次当选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
    是中共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

    中共中央决定李建国同志任山东省委书记

    2007年3月26日,中共山东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共中央关于山东省委书记调整的决定。中共中央决定,李建国同志任山东省省委委员、常委、书记,张高丽同志不再担任山东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会议由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主持,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李建华,天津市委书记、山东省委原书记张高丽,山东省委书记李建国,在会上分别讲了话。
    李建国在讲话中说,中央决定调我到山东工作,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我深感责任重大。山东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资源丰富,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山东人民以刻苦耐劳、忠厚仁义、善良淳朴、勇于开拓而著称,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做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一系列重大部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山东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面,创造了宝贵经验。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全面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都取得了新的成就,在实现国家东部率先发展战略中保持强劲的态势。
    李建国说,张高丽同志在山东工作五年多时间,为山东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张高丽同志的思想水平、领导能力和工作作风都是值得我学习的。当前山东的形势很好。省委、省政府对今年全省的工作已经做了安排和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继续贯彻落实,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李建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好字当头、好中求快,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特别要把更加关注民生放在首位,努力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要大力弘扬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率先发展中做出新贡献。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山东工作提出的“三个走在前面”的总要求,解放思想、同心同德、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的进程中迈出新步伐。
    李建国说,山东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我始终关注着山东,山东现代化建设的每一项成就,都令我欢欣鼓舞。我本人的知识、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但我一定尽心竭力、恪尽职守,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山东人民的现代化事业中。我一定坚持执政为民、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全省人民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历届省委、省政府打下的良好基础上,把山东的各项工作继续推向前进,决不辜负党中央的重托和山东父老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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