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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申/图
2006年5月25日,时年53岁的贵州省贵定县原副县长王庆明,走上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公诉人指控他受贿人民币839万元、美金9000元及彩电、空调等贵重物品,并伙同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892.5万元,造成国家流失税款126万元,还有109万元及价值5万余元的金银首饰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作为一个贫困县的副县长,王庆明能够聚敛到这上千万元的赃款,除了借助其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和贵州省劳动模范的耀眼光环,更得益于他12年作案过程中悟得的“贪瞒之道”。凭仗这些,他赃款隐匿得周全,线索掩盖得巧妙。如果不是检察官偶然得到线索并迅速行动,这条巨蠹很可能再次逃脱法律的制裁。 90字中的蛛丝马迹 王庆明被检察官锁定为犯罪嫌疑人,缘自一本旧杂志中的几句文字。而这几句文字,连标点符号计算在内,也仅有90字而已。 王庆明担任副县长之前是贵定县贵定卷烟厂厂长兼党委书记。其实,早在1998年就有人检举他有贪贿之举,但就是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 王庆明自然也知道有人举报他,从那时起更是格外小心,钱虽然照收不误,但可能留下线索的任何证据,他全都销毁得干干净净。 在群众无奈的议论中,王庆明风风光光地坐了几年主席台。到了2005年,又有群众向纪委反映王庆明的受贿问题。州纪委为此专门成立了调查组,但调查工作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考虑到群众的举报材料中可能涉及王庆明收受贿赂的线索,州纪委将相关材料转给了检察院。 在材料中有一篇复印自《恋爱·婚姻·家庭》杂志2002年第6期的文章,文章标题为《儿子提审老子》,讲的是江苏南通市第一中学校办工厂厂长张树人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院立案侦查,案子尚在审查阶段,嫌疑人却被当地法院的一名法官提审,之后张树人全面翻供。后经查实,原来是法官为报张树人帮其家属调动工作之恩,找了个“办案理由”提审张树人,并将张树人的儿子带进提审室,提审于是变成了张树人父子研究如何翻案的串供。文章中有几句非常简略的文字——“1993年初,张树人在与贵州省贵定卷烟厂的业务往来中,提取现金10万元用于贿赂该厂厂长王庆明。王庆明见所送钱款数额较大,即当场将其中的2万元退还给了张树人,张树人毫不犹豫地将该款据为己有。” 此文的重点显然不是王庆明,而这本旧杂志,不知怎么在2005年被贵定卷烟厂的一名工人看到。于是,有人把这文章复印出来,寄给了州纪委。 200张旧名片的玄机 接到这份材料后,黔南州检察院仔细论证了材料的可信性。在与南通市检察院联系后,证实确有张树人因贪污行贿被判刑。经取证了解,张树人名义上为单位发展业务而行贿,暗中却在行贪污之实。比如,他报账说送了某某10万元,实际上只送了5万元或根本没送,钱都进了自己口袋。但在对王庆明的那次行贿上,检察官确认,张树人实际送出的是10万元,而不是文章中讲的8万元。 2005年7月30日,面对检察官的王庆明沉默了半分钟就如实交代了受贿10万元的事,接着话锋一转:“早在2000年10月,我就主动把钱退给南通市检察院了。”这10万元他一点儿也没赖账,但交代之后便就此封口了。 检察官立即对他的办公室和住宅进行了搜查,结果仅搜出几个存折,全部钱款不过万余元。王庆明先是厂长后是副县长,妻子是某医院的护士长,夫妻俩只有一个儿子,业已大学毕业,一个没有经济负担的家庭仅有如此微薄的积蓄,令人费解。而在他的办公室里,不要说电话记录本,就连工作笔记也找不到半本,所有的迹象都表明,王庆明早已做好充分准备,两间空房,随便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