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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东营市通过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激发了村干部队伍的内在活力,推进了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提升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一、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制度,提高村干部岗位吸引力。近年来,东营市不断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工作力度,逐年增加向“三农”的转移支付资金,对乡村两级因税费改革减少的收入,全部由县级以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补助。2006年,全市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1883万元,其中市级以上资金达10381万元,占全市乡村两级减收总额的87.36%,对村级的转移支付资金占总额的24.45%。对村级的补助资金重点向经济薄弱村倾斜,确保每个村级组织都能正常运转。市里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意见》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对村级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补助。建立落实“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实行乡镇集中核算管理,建立了资金专户,明细到村。同时,健全完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和审计制度,杜绝出现截留、挪用现象。 二、落实绩效奖励制度,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为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东营市建立健全村干部报酬绩效奖励制度,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实行固定补贴,其他村干部实行误工补贴。固定补贴包括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基础补贴一般不低于本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90%,绩效补贴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由各乡镇根据考核情况,以分折算,补贴数额可占本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80%;书记、主任一人兼的,其基础补贴可适当增加。实行误工补贴的干部职数、补贴金额、发放方式,由乡镇根据各村实际,结合工作量大小和实绩考核确定。同时,通过评先树优等多种方式,提高村干部的政治待遇。对特别优秀的村干部选聘为乡镇不脱产党委委员。 三、推行养老保险制度,解除村干部后顾之忧。在广饶县探索实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为在职的村“两委”成员,参保金额以每人每年1000元为基数,各乡镇可根据经济情况,适当上下浮动缴费标准,投保金由乡镇财政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乡镇财政负担80%,村干部个人负担20%。在现任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在垦利县试行了离任村干部定额生活补贴制度。对获得县级以上劳模或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每年适当增加奖励补贴。 四、实行“三诺”制度,加大村干部监管力度。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从推行承诺、评诺、奖诺制度入手,不断加大对村干部的监管力度。每年年初,村级班子和“两委”成员就经济建设、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为民兴办实事的内容标准、完成时限和违诺责任,向村全体村民作出公开承诺,并与乡镇签定目标责任书。每年7月份由各乡镇党委、政府组织考评组,对各村班子及“两委”成员践诺情况进行初评,并聘请部分农村老党员、老干部、驻村人大代表等作为社会监督员,监督村干部承诺履行情况,定期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每年底由村干部就承诺目标完成情况向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述职,由党员、群众对村干部进行评议,同时,乡镇组织对村干部践诺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报酬、奖金挂钩。对党员、群众满意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进行告诫谈话,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二的予以免职或罢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