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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 青/图
前不久,中纪委、中组部联合通报了陕西省商洛市原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卖官”等几起“买官卖官”的案例。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一件件“卖官”案例,一个普遍而突出的现象,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存在“程序空转”的问题,应当引起各级党委及纪检、组织部门的重视。 选拔任用干部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把人选准用好,一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另一方面,也需要在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条件、纪律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条件确定之后,程序就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只有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才能减少和消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差错和失误,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和水平。因此,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并履行必要的程序,实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决不可小视。正因如此,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等作出了更加科学、规范和严密的规定,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从某种意义上说,《干部任用条例》是一个程序法,它以“程序”为主线,贯彻原则,体现方法,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实践证明,只有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执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才能健康进行,用人失误问题才能切实得到避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然而,时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在执行程序上却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地方形式上走程序,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有的地方表面上走的是正常程序,实际上搞的是“暗箱操作”,程序“空转”;还有的地方表面上一切都“按正常程序办”,暗地里却把卖官隐藏在“正常程序”之中。据报道,安徽省阜阳市颖东区原区委书记韩希鹏在任期间,提拔干部看似履行程序,貌似集体研究,而实质上提拔谁、安排在哪个位置上,都是他直接跟组织部长说,然后由组织部门准备汇报材料,在书记会上通过后再履行组织程序,结果是“程序上合法中规中矩,本质上体现个人意志”。 曾经轰动一时的李铁成卖官案与韩希鹏卖官案如出一辙。据媒体披露,吉林省白山市原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李铁成,在担任靖宇县县委书记期间,将卖官行为掩藏在“正常程序”之中,在名正言顺的“职权范围”内,在无懈可击的“正常程序”背后,不显山不露水地完成了一笔笔卖官鬻爵的肮脏的权钱交易,卖官受贿达140余万元。李铁成是怎样把卖官隐藏在“正常程序”之中的呢?据他在狱中忏悔时吐露,原来,他的卖官,没有一次是明目张胆地违背干部任用程序干的,而是一切都“按正常程序办”。 第一步,先定“调子”。每次干部考察前,他都会召开书记办公会,先在会上定出个“调子”,比如想把给他送礼的某人从县里派下去提拔,或想让急于回城而给他送了礼的某个乡镇干部进城,他就以他们的自身条件如年龄、工龄、学历、经历、职务、性别等作为基本标准,先划出个范围,让组织部按照“范围”下去“找人”,找到后再按程序办。这样,从表面上看,理由充分,程序合法,而实际上却是以人划线。如果组织部门没有把他想调整的人装进“盘子”,他就将这个“盘子”推翻,让组织部门重来。“因为我是县委书记,是全县的权力核心,有最后的拍板决定权。我要不同意,这个‘盘子’就端不上常委会讨论。我想不用的人根本就没有机会用起来。” 第二步,按“正常程序”走。每次调整干部,组织部门都要先对符合条件的人进行考察,然后把被考察人员名单和结果交主管干部的副书记,副书记审核后,再送给身为县委书记的李铁成过目,待他认可后,方由组织部门按程序把这个“盘子”端到常委会上去讨论。作为县委书记,他根本就不用担心他的用人意图得不到落实,他想用谁、怎么用,主管干部的副书记和组织部长仅从他平时对谁的表扬上就能领会个差不多。所以,李铁成对组织部门端上来的“盘子”基本上不用动,因为每次端上来的“盘子”里盛的都是他的意思。你看,我李铁成并没有点名用谁不用谁,对组织部门的意见完全尊重,一切都是按规矩、按章法、按程序办的,怎能说我卖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