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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一种新的社会现象——“腐败认同感”,正在党员干部队伍中悄然滋生、蔓延,不能不引起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和警觉。 所谓“腐败认同感”,就是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对腐败行为不以为然甚至不以为耻,在一定程度上认同乃至接受腐败现象。其表现形形色色,归纳起来,大抵有以下几种:一是对腐败现象见怪不怪,麻木不仁,认为现实就是这样,不如顺其自然,随波逐流。二是是非颠倒,美丑不分,不以腐败为耻,甚至对“出事”的贪官抱同情态度,认为其“运气”不好;更有甚者,认为腐败分子“有本事”。三是不仅不反腐败,甚至内心深处暗藏着“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的动机,只不过“没有腐败的条件,想腐败也腐败不了”。这些现象,不正是表现了对腐败的认同感吗?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在腐朽思想的侵蚀下,有些党员干部不只是在思想上认同腐败,更在工作和生活中时不时地“腐败一下”。比如,有些党员干部一边口诛笔伐用公款大吃大喝,一边却又“盛情难却”,欣欣然接受下级和基层的超标准公款招待;有些党员干部一边反对接受下级和基层的馈赠,一边却一次又一次地“笑纳”下级和基层的“小意思”;有些党员干部一边严词抨击公款旅游,一边却又打着考察、培训的旗号,冠冕堂皇、优哉游哉地到外地甚至国外游山玩水,还美其名曰:开阔视野,增强世界眼光。种种现象表明,当下,腐败行为已经悄然渗透到我们党员干部的生活中,在不经意间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笔者认为,腐败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党员干部对腐败的认同。腐败犹如臭豆腐干,闻起来臭,吃起来香,挡不住诱惑的人,总想尝一尝。在这种不健康心理的左右下,一些党员干部一步步走向腐败,以致堕落成为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 应当认识到,腐败之所以难以有效遏制,固然与监督不严、查处不力、制度不健全有很大关系,但不能说与党员干部队伍中滋生、蔓延的“腐败认同感”无关。从某种角度来说,根除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腐败认同感”,是遏制腐败行为的治本之策。 为此,各级党政组织必须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教育党员干部做道德表率,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还要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有效监督;加大查办腐败案件的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而有效地根除“腐败认同感”,遏制腐败现象,还共和国一个纯净的天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