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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副”,不能一减了之


作者:湖北 胡海军  时间:2008-1-9 14:32:15  来源:第2007.04期

黎  青/图

    党委领导班子副职职数过多,其负面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容易导致官员过多、机构臃肿、行政成本过高、行政效率下降等等。所以,这次省市县乡四级地方党委换届中,把减少副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班子副职职数作了严格限制。对于减少班子副职,人们抱有很大的希望,认为好处多多,也相信一定会带来好处多多。那么,是不是党委副职减少了,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呢?是不是减“副”一搞,万事大吉?看来没有那么简单。
  其实,减“副”并不能直接减少行政成本,关键是要真正减少班子职数。
  有人认为,副职过多主要的问题是财政负担过重,网上有人还算过一笔账:减少一个乡镇党委副书记可以节省支出10万元以上,减少一个县委副书记可以节省支出50万元以上,所以,“减负”必须先减“副”。但从实际情况看,党委副书记与其他党委成员相比,虽然为其支出绝对数额相对要高,但高得并不太多,有的委员因具体分管某项工作,用钱比较方便,各项支出甚至比副书记还要高。所以,降低行政成本,最终要靠减少班子职数,而不仅仅是减少几个副职。然而,有些地方在换届选举中,眼睛只盯在减少副职上,虽少了副书记,却多了委员。西部已完成换届工作的某县,县委常委原只有12位,换届中副书记减少了1人,常委却有了13位,非领导职务人数据说也要增加。这能够降低行政成本吗?同时,减少副职也未必能减少官员职数,许多领导干部不在副职岗位却可以到其他领导岗位,有些乡镇大大小小的领导少的十一二个,多的十五六个,副职减下来也不能撵回家了事,还得弄个相应级别的非领导职务,官员职数并没有大的变化,吃财政饭的也没有马上减少。所以,降低行政成本最终要靠减少领导班子成员的绝对数,即减人。
  其实,减“副”并不能立即提高工作效率,关键是要减少领导层次。
  有人认为,多一名副书记,在有些关键问题上就多一道关口,多一道程序,办事时就要多费一番周折,从而降低办事效率。但副书记减少以后,是不是就能减少工作环节呢?副职减少后,乡镇党委多实行“一正两副”配置,副书记减少并不意味着党委委员可以直接管理一方面的工作并向书记汇报,因为两个副书记接管了原来三个或五个副书记分管的全部工作,党委委员向书记汇报工作之前向副书记报告工作这个环节并没有减少。以往,由于副书记较多,副书记可以作为一个管理层直接向书记汇报工作,党委班子是一个金字塔式的管理结构,即“书记—副书记(并列)—常委或委员(并列)”;换届后,由于副书记一般只有两人,且相互间又存在级别差,其中又分成两个层次,党委班子中一、二、三把手的界限格外明显,书记和副书记层形成了一个线条式的管理结构,就县一级来说,就是“书记—副书记(县长)—专职副书记—常委(并列)”。也就是说,在工作中,专职副书记还要向兼职副书记汇报工作。这样,工作并未减速,相反,由于增加了专职副书记这样一个书记和委员之间的中间层,工作环节和难度却相应增加了。因此,减少副职之后,必须取消委员向副书记汇报工作这个环节,实行委员对书记负责并向书记报告工作的制度,让副书记的职能归位。
  其实,减“副”也并不一定能减少“磨擦”,关键是要做到班子结构的合理配置。
  有人认为,“多一个人多一条心”,减少副职有利于班子的团结。其实,用减数的方法增强班子团结,是对团结肤浅的认识。有一种说法是,副职减少后,权力将向党委会全体成员转移,可如果权力没有按这个“路径”转移,而是更加集中到主要负责人手里,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呢?当然,在这种集权的体制下,确实能够出现一些所谓的“团结”,然而,这种团结是一些专制式的团结、妥协式的团结、明哲保身式的团结、不讲原则的团结,这种“团结”是危险的,也是可怕的。所以,要加强班子团结,在减少副职的同时,关键是对班子进行合理配置,考虑到“一把手”的领导能力,考虑到班子结构的合理搭配,考虑到班子的制度建设等,力求达到积极、健康、和谐的团结。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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