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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之“痛”


作者:  时间:2006-12-7 14:41:46  来源:第2006.08期

    早在前些年,民间就流传着一种说法——“银行加证保(证券、保险),两电(电力、电信)加一草(烟草),石油加石化,看门也拿不少”。话或许说得有些绝对,却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某些垄断行业收入偏高的事实。如今,某些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收入上的差距,已在社会上引起更为广泛的关注。
  200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指出“要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名列其中。7月初,中共中央再次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听取意见。
  2006年6月24日,历时12年的《反垄断法》终于进入人大的审议程序,标志着这股制约垄断的风暴开始触及到立法层面,让公众看到了政府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积极回应民意、打击垄断行为的决心,其出台后必将对垄断行业维持垄断利润、转嫁企业成本给公众的行为起到一定限制。
  最近一期的《学习时报》上,由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牵头的一项课题研究成果也指出,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6,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已经影响了社会稳定,而“垄断企业职工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收入过高”;一份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的名为“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文件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调节垄断行业高收入被视为“最紧迫”的问题之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把矛头指向了垄断行业,酝酿中的相关方案设想通过经济和行政“两种手段”,对垄断行业过高的工资收入加以限制;6月23日,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张新立主持了一个参与方众多的“收入分配政策研讨会”,石化、烟草和银行业等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问题也出现在议题单上……
  可以看到,近期无论是人大立法议程还是部委动态,都显示出中央“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效调节过高收入”的步伐正在加速推进——

    垄断行业高收入成众矢之的

  2006年6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了一篇《电厂抄表工年薪10万元》的报道,随后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
  该报道称:“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称,国有发电企业的人工成本确实大大高于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补贴名目繁多,数额不菲。每月工资6500元,一年发16个月的工资,外加年终奖和两份商业保险,这是某市一位电厂抄表工的真实收入状况。虽然他所在的电厂已经倒闭,但这不妨碍他领取10万元年薪。而他所需要做的,只是一天抄四次电表……”
  在之前召开的第三届薪酬管理高层论坛上,劳动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指出:“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更大。某些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收入的差距,已经在社会上引起关注。特别是垄断行业的一般岗位,其收入水平与其贡献和价值背离。据调查,某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的月工资不到6000元,但是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到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
  长期以来,公交系统职工在非工作时间乘车可以不买票,医院家属看病不用挂号,铁路职工出门坐火车免票,电力系统职工每年可享受免费“福利电”,电信职工装电话、打电话都有优惠……诸如此类,在一些垄断性行业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日实施的一项有全国各地1912人参与的调查显示,71.8%的人指出,就他们所知,“行业福利”在当地是一种普遍现象,有84.7%的人赞同取消“行业福利”。
  这种被一些人称为“垄断腐败”的“福利”究竟有多大,也许可以从一则新闻中看出一丝端倪:2006年3月23日,一则来自《东南快报》的消息称,厦门市公交总公司从4月起停用家属卡、职工卡等3类公交优惠卡后,每年至少可为公司挽回700多万元的经营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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