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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淄博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规划,从今年起,淄博市3年内将基本消除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
本次安居工程的实施对象是淄博全市范围内,户主是残疾人或一户多残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无住房或住房极度危陋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中,2006年度计划完成5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建设任务,3年内完成全部2400户住房建设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基本消除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建设标准为每户住房不超过3间,建筑面积50平方米,砖瓦水泥结构,基本达到当地中等居住水平。所需资金由市与区、县政府按照每户1.2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市县两级各承担50%。2006年需资金600万元,其中市级投入部分由财政专项补助40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30万元,慈善基金投入3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投入200万元。
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该市将工程实施对象、宅基地规划、建设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工程实施过程中,每月进行报表统计报送,由市直有关单位不定期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控。此外,市级拨付资金的40%作为工程责任保证金,对出现把关不严、质量不达标、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等问题的区县,将其工程责任保证金扣除。 |